释义 |
被监外执行的罪犯可以在当地上班,监外执行期间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一、管制由谁执行刑罚 在我国,管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来执行的,也就是由司法所来执行,表现为管制犯在司法所的监督下接受社区矫正。所为社区矫正,是指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的监督、协助下,在法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不良行为,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开放性刑罚执行方式。管制犯遵守法定义务的情况以及遵守禁止令的情况,都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监督,如管制犯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二、缓刑期间司法所家访干什么 缓刑期间司法所家访属于对缓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并不会有什么影响。被判处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则: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