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办理应当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办理,具体如下: 1、有本人签字的放弃遗产权声明书; 2、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并枣关系的材料。 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雀段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办理流程如下,具体如下: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顷蔽誉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