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购买工伤保险,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应当支付工伤保险金以及依法应当支付的工资、医疗费等费用。而对于工伤致残赔偿金的查封或扣押问题,则要参考《担保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中,《担保法》规定,担保物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不得加于因其质押、抵押而受担保债权以外的债权上;而《民事诉讼法》则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金不得被查封、扣押。因此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工伤致残赔偿金是属于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不受其他债权人的查封或扣押。 法律依据: 1. 《劳动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责任机构不履行工伤保险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义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应当支付工伤保险金以及依法应当支付的工资、医疗费等费用。” 2. 《担保法》第七条:“担保物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不得加于因其质押、抵押而受担保债权以外的债权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身损害赔偿金不得被查封、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