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和审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 |
释义 | 律师分析: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只是实施书面审查。书面审查既不是形式审查,也不是实质审查,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审查标准。人民法院仅对行政机关提供的书面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所记载内容能否证明自身主张、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能否成立等进行审查,而不对行政机关是否严格遵守行政程序、行政决定是否适当等作深度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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