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职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且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有特殊情况,在30日内不能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可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相应延长申请时限。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工伤申请只能由用人单位提起申请,还可以由受害人本人、受害人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起工伤申请; 2、申请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劳动者本人还是近亲属中的任何主体提起申请,都需要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如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事故受害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此时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与医疗相关的诊断证明材料。 3、调查核实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工伤的事实和材料进行调查核实。若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认为其事故伤害应当属于工伤,但是用人单位不认同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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