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厂房赔偿算地面吗? |
释义 | 众所周知,行为人的厂房被政府拆迁的时候,政府往往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厂房所有人进行赔偿,其中的赔偿主要包括了厂房本身以及因拆迁厂房而损害的机器设备等等,这个时候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不知道拆迁厂房赔偿算地面吗? 一、拆迁厂房算地面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 1、设备搬迁安装费; 2、设备重置成新价; 3、停产、停业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因此,根据上面的规定,拆迁厂房补偿是要算上地面的。 二、拆迁厂房应该赔偿哪些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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