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不承认产检假怎么办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单位不承认产检假,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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