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遇导致离婚,能够告小三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外遇导致离婚的情况系,一般不能告小三要求赔偿。因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婚姻关系的过错方,且系过错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有婚外情责任是什么 婚外情的法律责任是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重婚罪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重婚罪的赔偿标准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只规定,构成重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如果另一方出轨还能算有过错吗 另一方出轨无过错方一般是不可以多分的,但是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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