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年法拍房新规定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拍房全面执行限购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规定》第一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这意味着:不具备被拍卖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的购买人无法参与法拍房竞买,过去那种通过买法拍房钻限购政策漏洞的办法行不通了。 2、此外,《规定》还明确指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在法拍房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3、《规定》同时还指出:如果出现流拍,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拍房有哪些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1、产权不明风险。首先要确认是否有第一债权人之外的其他债权人,由于民间借贷是无法通过国家机构查询得知,如果原房主这些因债务问题导致跑路,竞买人入住后可能遭到其他债权人的追讨。所以在竞拍前一定要了解该房屋有没有债务问题、有没有多次抵押等,务必提前核实解除抵押及过户流程; 2、房屋瑕疵风险。在对房屋进行拍卖时,通常只对瑕疵进行简单描述,而对房屋存在的其它问题比如凶宅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基本都不会注明,因此,需要想竞拍此房屋的朋友进行实地看房(地理位置、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房屋实际用途、装修情况、周边配套、物业服务、水电气、小区环境等); 3、费用不明确风险。由于法拍房不会公布拍房以前的交易情况和房屋的性质,如继承性质的房屋、商业性质的房屋等,有的房屋过户涉及的税费非常高,买受人竞拍前一定要有充分准备。还有可能原业主拖欠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这些都需要买受人承担原业主所拖欠的的费用; 4、有租赁无法入住风险。一开始没有租赁的法拍房,到过户时突然冒出拿着10年、20年租赁合同的住户不肯腾房。或者买受方所拍的房屋里面有老人小孩也赖着不搬出去,那刚需买家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入住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二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四条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其他事宜,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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