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过户抵押登记费用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产权过户抵押登记之时,费用的承担责任应按照协议或法律规定来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费用的承担责任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1.《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处分物权财产的费用由处分人承担,但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抵押权设立时,抵押人应当支付登记费用。 3.《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合同履行所需的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惯例处理。 4.《物权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质权设立登记,登记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支付。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过户抵押登记费用未按照协议或法律规定确定,则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费用承担责任。如果产权转移或抵押设立是基于买卖或借款合同,则按照合同约定来分担费用;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惯例处理。无论哪种情况,费用的承担应当公平、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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