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房产纠纷不能采取仲裁方式解决 |
释义 | 不能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的房地产纠纷是: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审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 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 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公房纠纷。 一、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问题需要做评估? 二手房交易时下列情况需要进行房产评估: (一)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交易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 (二)二手房交易双方认为有必要的; (三)发生房地产纠纷; (四)进行房地产保险的; (五)申请抵押贷款的。 二、房产证纠纷该怎么维权 遇见房产证纠纷,我们可以先进行协商,毕竟很多事情靠协商可以解决。当协商解决不了时,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帮助调解。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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