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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二手房只有购房合同能过户吗
释义
    法律分析: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不动产权属证书,没有该证书只有购房合同则无法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就不能过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一、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离婚后双方各自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离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离婚协议、原始收据等证件,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十)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十一)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十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十三)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四)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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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