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流程以及费用是什么? |
释义 | 1、写民事起诉状,写明离婚诉讼请求及事实、法律依据。 2、向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提交诉状,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提供相关证据,包括财产证明文件等。 4、法院审理。 5、法院判决。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证件如果存在撕毁或者是丢失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完全是可以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但是在此之前的话是需要完成结婚证的补办手续,因为不管是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还是到民政部门来协议离婚,都需要提交结婚证件,然后才能够办理离婚的手续。 一、诉讼费包括哪些内容? 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包括: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 (二)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申请破产;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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