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的探望权该怎样确定 |
释义 | 离婚诉讼中,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然后再负责送回。 一、离婚的孩子探望权归谁 离婚孩子探望权由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决定的,当然探望的时间以及探望的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商量之后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探望孩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孩子探望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前藏匿孩子违法吗? 离婚前将孩子藏匿起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离婚后探视时带走藏匿子女,是侵犯了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的违法行为。即使是离婚的夫妻,不管孩子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抚养义务并且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