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相片1张; 三、居住证明。 1、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2、租赁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住在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村委会证明)、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 3、居住在亲属或朋友家中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在本地居住证明; 4、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住所的提供单位或学校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