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个人债务是指婚前以一方名义承担的债务。在现实生活中,主要是指前由一方个人举债,婚后未还清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是由于特定的法律事实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原则,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配偶主张权利。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则由于财产性质的变化,一方婚前债务的性质也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