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工伤后多久可以拿到钱? |
释义 | (一)领取到伤残鉴定结论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资料交给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代为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然后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所有补偿金和工资。 (二)可以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先于用人单位协商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由公司出具各种证明材料,再配合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等材料,到劳动部门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其他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一、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六级工伤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赔偿标准 可享受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工人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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