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释义
    购销合同具有以下风险:一是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或者没有代理权或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购销合同;二是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三是合同中的恶意履行风险等。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效力待定
    下列情形下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或者非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这些合同如果没有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则合同无效,如果经过其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三、无权处分人因处分他人财产而签订合同。
    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
    二、无效代理行为无效的情况
    代理行为无效的情况:1、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行为;3、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三、超越职权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超越职权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则订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
    2、合同不被追认的,则订立的合同不对被代理人有效;
    3、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 则订立的合同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对方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