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看守所羁押是收监吗? |
释义 | 在看守所羁押是对犯罪嫌疑人或案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还不属于收监。收监是对判决生效后,将罪犯移交监狱执行监禁刑罚的刑罚制度。但羁押时间折抵刑期。 收监分两种情形: 一是对取保候审人收监暂羁押于看守所; 二是对假释和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收监直接送到原服刑的监狱。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拘役被收监是马上执行吗? 拘役被收监的情况下,确实是马上执行的。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在押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罪犯需要收押执行刑罚,而判决、裁定生效前未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将罪犯送交看守所羁押,并依照前述规定办理执行手续。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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