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时:被侵害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对于正在进行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