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家欲起诉卖方,因过户不配合 |
释义 | 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了过户手续,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买家可以起诉要求过户或取消合同,并获得赔偿。买家胜诉后可要求法院协助执行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可以。卖方一直不过户是可以起诉的,但如果还在合同履行期内的话还要先等履行期过了才行。卖家不配合过户的话,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卖家完成过户或是取消合同退回购房款,并赔偿买家违约金和其他杂费。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拓展延伸 买家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履行过户义务 在该案件中,买家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提起诉讼以迫使卖方履行过户义务。买家认为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过户程序,这严重影响了买家对房产的合法权益。买家坚信自己有权要求卖方按照约定履行过户义务,并寻求法律保护。买家通过诉讼希望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迫使卖方履行过户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买家将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卖方的过失和违约行为,以期获得公正的判决。通过诉讼,买家追求的是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合同义务的履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的公正秩序。 结语 买家决定采取法律行动,迫使卖方履行过户义务,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买家将提供充分证据和法律依据,寻求法院的支持,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通过诉讼,买家追求的是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合同义务的履行,维护市场的公正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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