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犯罪嫌疑人在认罪书上签字后,没有法律规定具体什么时候开庭。人民法院在立案后,按照普通程序在两个月内就会判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该要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签了认罪认罚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就会进行判处的,如果是签了认罪认罚书之后符合缓刑的条件的话可以申请缓刑的。同时有没有案底也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的。 一、案件到公诉科后怎样走 案件到公诉科后会审查起诉的内容,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我国没有认罪认罚不能缓刑吗 法律对判缓刑是否必须要签认罪认罚书没有明确的规定。认罪认罚书的签署是当事人自愿决定的,签认罪认罚书可以表明悔罪态度,法院也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当事人可以在询问法官等的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签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