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会给予赔偿有吗? |
释义 | 一审被判决无罪的,如果其的确为无罪之人的并且之前有羁押行为,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若是有罪之人但不负、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会给予国家赔偿。一审判决无罪,如果提起抗诉的,是没有国家赔偿的。二审审判无罪的,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一、错误羁押怎么追究责任? 如果被错误拘留或者逮捕,可以要求国家赔偿,而且这种赔偿是刑事司法赔偿。对于错误羁押国家是会给予赔偿的;作为受害的一方就可以直接到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进行申请;在赔偿时国家就会按日平均工资来进行合理计算,但对于赔偿的金额就会按受害方具体的情形来进行确定。 二、哪几类情况关押可申请国家赔偿 可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况有:拘留公民时没有按照法律法规,或者是依照法定程序对公民进行了拘留,但是拘留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并且最后因为各种原因撤销的;已经把公民逮捕后,因为各种原因撤销案件的;对于已经审判过一次的案件,经过再次审判改判为无罪,但原判结果已经执行的;在公民关押期间使用严刑逼供,对公民有恐吓、虐待行为的。 三、公安机关撤案有补偿吗? 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如果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就应该国家赔偿。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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