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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抚恤金领取有异议怎么办
释义
    若对抚恤金有继承权的家属,在抚恤金的领取方面有异议的话,家属之间可以先进行协商,通过协商也无法解决的,提出异议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抚恤金的分割和领取作出相应的判决。起诉要写好起诉状,交纳诉讼费。
    一、抚恤金妻子和子女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抚恤金的分配通常为妻子40%,子女30%。抚恤金主要分类包括:
    1、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2、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抚恤金领取流程具体如下:
    1、如果职工有工作单位的,由其直系亲属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到单位去办理,再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抚恤金;
    2、如果职工没有单位的,则其直系亲属可直接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经审查属实后会发给抚恤金。
    二、我想在异地离婚如何去办手续
    异地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需要下列手续:
    (一)要求离婚的这一方要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法院会在七日之内绝对是否立案,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然后被告要进行答辩。
    (三)接下来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纳诉讼费。
    (四)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五)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三、女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女方提出离婚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并且符合诉讼离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诉讼离婚;
    3、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诉讼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起草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比较具体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等;
    2、准备证据材料,如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六条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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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