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的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生态方针政策,实施生态总体规划,开展生态培训,评估、报告和公布生态方面的成效。 法律依据: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和保护方式、措施; (三)负责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四)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 (五)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评估、报告和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和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