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卖了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
释义 | 农村土地卖了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擅自将农村土地转让行为违反法律,属于无效行为。 一、农村宅基地能够继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农民个人私人财产,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权力,没有所有权,宅基地也不属于遗产范围之内,但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二、村委会能否随意改变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农村土地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改变土地所有权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并履行特定手续。 由于我国农业人口较多,有的地方一个村的地理面积较大,因此可能会在一个村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如生产队或村民小组,也就可能出现村内的土地属于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分别所有的情况。但由于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的公有制结构,因此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轻易变动的。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只是进行经营和管理,没有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权力。改变土地所有权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并履行特定手续。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特别强调在发包土地的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三、农村宅基地被户主赠送别人后能否收回 农村宅基地被户主赠送别人后能收回。 宅基地赠送亲戚后可以收回,因为该赠与行为本身就不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赠送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即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在使用期限内,当然可以收回。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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