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左转变道车辆的全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碰撞前车的; (二)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三)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五)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六)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七)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八)逆向行驶的; (九)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