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证不一定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户口迁移理由迁移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买房户口迁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户籍就是我们常说的户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