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离婚时可通过下列方式来证明婚前财产:保留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即注意保留自己婚前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的书面证明;及购置重大物品的发票、受赠财物时的书面赠予合同等书面文件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