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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注册期间是否可以使用
释义
    1、对初创公司而言,在产品最初营销推广宣传时,没有商标,会给人留下不规范不专业的印象,营销推广成效也随之大打折扣。然而,注册商标的流程相对繁琐,商标申请的时间较长,最快也要一年的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公司注销后商标怎么处理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以公司的名义对商标进行注册的,如果公司注销时没有转让商标,商标局就可能会收取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商标侵权行为表现形式有哪些?
    1、假冒或仿冒行为
    “相同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近似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在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时,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对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2、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商标法》第64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侵权的问题,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行为、撤换商标行为。构成这种侵权行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换商标;二是撤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不是给商标专用权人造成了损害,也侵犯了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在赔偿商标专用权人损失的同时,商标管理机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罚。商标专用权人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商标侵权人请求赔偿,并监督商标管理机构的行政行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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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4: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