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因此,纳税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一、中途换单位了专项扣除怎么操作 中途换单位了专项扣除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 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1、子女教育。标准是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教育是指3岁到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父母双方各扣50%或约定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选定后一年不得改变; 2、赡养老人。标准为独生子女,按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姊妹分摊,每人每月小于等于1000元; 3、住房贷款利息。标准为每月1000元,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按1500元每月扣除,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按1100元每月扣除,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按800元每月扣除; 5、大病医疗。标准为80000元每年; 6、继续教育。标准为学历学位教育400元每月,同一学历学位小于等于48个月。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二、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起始时间如下: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三、首次购房证明可以减免税收吗 首次购房证明可以减免税收。纳税人本人或配偶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及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扣除;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