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没过有补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的。试用期本身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的一个考核过程,因此,如果在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的话,说明不适合该岗位,单位可以不批准该劳动者转正,因此,也可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这是合法的解除,因此是没有补偿的。法律有明确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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