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特定门诊的有效期一般为批复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每年12月下旬开始下年度的特定门诊续审工作。具体续审办法于每年12月中旬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