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珠海市欺诈罪法律规定
释义
    广东省珠海市立案处理骗取公私财产案件,我省对不同地区的骗取金额设定了不同的起点标准。一级区(如广州、深圳、珠海等)的骗取起点为6000元以上;二类区域(如汕头、韶关、河源等)的起点为4000元以上。
    法律分析
    珠海市在骗取公私财产价值6000元以上的案件中,立案。我省实施“大额”、“大额”和“大额”的标准意见如下:
    1、一级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等6个城市。佛山、中山和东莞。欺诈起点在6000元以上;欺诈起点在10000元以上;欺诈起点在500000元以上;欺诈起点在10000元以上;
    2、二类区域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5个城市。欺诈起点在4000元以上;欺诈起点在60000元以上;欺诈起点在500000元以上。
    拓展延伸
    珠海市欺诈罪法律规定: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珠海市欺诈罪法律规定的目的在于打击经济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珠海市对欺诈罪的定义、刑事责任以及刑罚幅度等方面有明确规定。该法律规定的实施旨在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对于从事欺诈行为的个人或组织,一经查证属实,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严厉的刑罚。此举不仅有助于净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还能增强市民对法律的信任和对社会的公正感。通过打击欺诈罪,珠海市致力于建设法治社会,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结语
    珠海市以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对欺诈罪的定义、刑事责任和刑罚幅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法律的实施旨在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对于从事欺诈行为的个人或组织,一经查证属实,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严厉的刑罚。此举不仅有助于净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还能增强市民对法律的信任和对社会的公正感。珠海市致力于建设法治社会,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9: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