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九步讯问法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九步询问法是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方法。其内容包括:l、正面提出指控,即明确地对犯罪嫌疑人说,讯问人员怀疑他就是犯人。侦讯人员应该以从容、自信的态度,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直接、正面的指控。然后,讯问人员应注意观察嫌疑人的反应,并试着切人下一个话题。 2、展开审讯主题。讯问人员假定犯罪发生的理由,并且在道德上替嫌疑人找个开脱的借口。 3、阻止再次否认。当嫌疑人否认涉案时,讯问人员应打断嫌疑犯的话题,不让他重复对有罪的否认。有罪的嫌疑人面对讯问人员的一再阻止,常常会停止否认,而无辜的嫌疑犯通常不会容许讯问人员阻止他们提出否认,甚至会表示更强烈的异议。 4、克服异论障碍。当嫌疑人试着要找出理由来抗辩时,表示他确实隐瞒了实情,而且,如果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提出了多种不同的抗辩理由,表明这个嫌疑人可能真的有罪。相反,无辜的嫌疑人通常会坚决否认,他觉得没有必要补充他否认的理由,而且即便是想提出抗辩的理由,通常也只发生在讯问刚开始的时候,而不是在试过各种否认方法无效后才提出来。 5、攫取对方注意。审讯人员应该试着吸引或保持嫌疑人对讯问的专注。在此阶段,嫌疑人常常表现出焦虑不安的样子,如果讯问人员没有很好的利用这个机会,讯问人员之前的努力将前功尽弃。因此,在这个关键时候,讯问人员应该很快地搞清楚,此时最重要的就是必须进一步抓住他的注意力。具体包括用身体姿势靠近嫌疑人、用目光直视嫌疑人,攫取对方注意。 6、控制消极情绪。这一阶段,讯问人员必须开始过滤嫌疑人可能的犯罪动机,将各种可能的原因逐一地质问,从空泛的话题中查出实情,并且要试着把谈话的焦点锁定在选定的话题上。 7、列出选择问题。讯问人员应建议由嫌疑犯在案件的“可接受”与“不可接受”之间做出选项。在适当的心理时机提出恰当的选项供嫌疑人挑选是一种“保留面子的技巧”,可以减轻嫌疑人开始讲真话时的心理负担。尽管嫌疑人常常会选择罪责较轻的理由,但这样回答就等于其承认犯了罪,侦查人员就可以从这一点出发很快查明全部事实。 8、查明犯罪细节。在这一阶段讯问人员要引导嫌疑人完整地说明犯案细节以作为最后法律上有罪的认定。其主要目的就是借由嫌疑犯首次的认罪进一步诱导嫌疑人把案情细节及各种旁证交待清楚,成为在法律上可被接受与证实的自白。 9、提取书面供词。当嫌疑人认罪之后,讯问人员应尽快让其做成书面供词。因为一旦时间拖延,嫌疑人经过反复考虑其认罪后在法律上可能承担的后果,就极容易翻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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