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假考核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德、勤、能、绩效4个方面,长期病假人员,因为患病未能提供劳动或者提供劳动时间短,年度考核中,可按下列办法办理病假时间超过6个月的,列入不参加考核人员中,不进行考核;病假时间不足半年的,可以参加考核,但不宜评定为优秀等次,根据工作时间表现,评定为合格或者不合格。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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