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
释义 | 成都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政策有以下: 1、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各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学到我省就读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经学校考核后,由省、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入学; 3、被我省认定为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 4、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在我省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5、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在我省,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人才引进政策具体有以下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 4、国内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综上所述,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就读幼儿园到普通高中期间可有一次选择公办学校(幼儿园)机会。其中,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的,在子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范围内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在子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市域范围内选择,选择就读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需达到当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控制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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