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应有哪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应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核对确认并签字。法律规定,这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手术后遗症医院可能有责任。若是医方有在术前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未向患者交代可能遗留相关不良后果,或手术操作违反相关诊疗规范,手术期管理不当等过错的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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