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物品损坏赔偿条款,如何处理损坏纠纷?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物品损坏赔偿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综合考虑具体情况进行赔偿。一般来说,需要考虑损坏物品的价值、损坏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以及责任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最终赔偿数额应当以协商一致为原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损失的情况、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违约金或者赔偿金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损害赔偿金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损害程度、侵权后果和违约性质等情况,综合考虑,合理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八条:物品因使用而受损害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当双方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物品损坏赔偿条款时,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损失的情况、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最终以协商一致为原则。同时,损坏的物品因使用而受损害应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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