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领养方先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去开具证明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的证明。 2、如果收养人是有固定单位上班的,还需要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如果是自己创业,还是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创业证明。 3、收养人到县级以上的医院检查身体,请医院出具身体检查证明、生育能力证明、以及有无严重疾病的证明。 4、收养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提出领养申请,再填写相关的表格。 5、领养申请通过以后,收养人可以到当地的孤儿院领养孩子。 领养到孩子之后,还要带着孩子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领养关系公证,公证完后就可以说是合法领养了孩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