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人车相撞交通事故定责规则有哪些 1、人车相撞交通事故定责规则有如下: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