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必须双方去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双方都是必须去的,因为离婚案件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有其特殊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不能正常表达其意思表示的,并且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一、可以让原告到庭代替律师吗 如果是原告委托的律师,当然可以替原告出庭,但是也有例外情况。以下四种情形,即使原告委托律师,原告也必须出庭:一、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二、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三、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因此,如果是离婚案件,即使原告有律师,原告也是必须要出庭的,律师不能代替原告,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果原告不出庭,只有律师出庭,法院可能会按照原告缺席审理案件,然后缺席判决。 二、律师可以替被告出庭吗 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请了律师,就可以不出庭。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普通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是不需要出庭的。但是只要是涉及了离婚等当事人人身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就必须出庭。委托人可以授权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证据的权限,还可以查阅本案的有关材料。在离婚案件中,即使当事人聘请了诉讼代理人,除了不能表达意思以外,仍然需要出庭。但是当事人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给人民法院。 三、律师能代替原告出庭吗 律师一般可以替原告出庭,但是离婚案件等除外。如果不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1、《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2、《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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