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必须到当地法院吗 |
释义 | 不是必须的,一般来说是到被告所在地,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是在原告所在地。 一、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么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并不是一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中,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登记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 离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办理,但是该地必须属于男女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三、老公在杭州怎样申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据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情况是由你老公所在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到你老公所在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特殊情况在于如果你老公现在的所在地不是住所地而是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而你又还在住所地居住,则你可以在本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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