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也就是说,企业无须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立即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等到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之后,再予支付。企业应当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及通知中,对员工的工作交接作出明确的规定或约定,以便有效地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避免相关权益遭受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