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责任保证人何时不再承担责任 |
释义 | 债权人在保证期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若三年内未请求,保证人免除责任。债权人在连带责任保证期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从债权人提出请求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超过三年未请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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