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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汇总表
释义
    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
    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适时调整,请参考最新文件)生育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限额付费(即按实际支付,不高于此限)妊娠1至12周末前的520元妊娠1至27周末前的850元妊娠第13至27周末前的330元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880元妊娠第18周至分娩前的5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1400元分娩定额付费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自然分娩1900元1800元1700元人工干预分娩(*)2100元2000元1900元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3800元3700元35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4400元4200元3800元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按项目付费住院分娩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计划生育费用门诊限额付费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人工流产(门诊)270元260元250元药物流产360元350元340元输卵管药物粘堵术1420元1410元1400元输精管结扎术1440元1430元1420元输精管药物粘堵术1390元1390元1380元宫内节育器放置术510元500元500元宫内节育器取出术360元360元350元住院定额付费人工流产(住院)970元950元920元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2400元2300元2100元住院输卵管结扎术1700元1600元1500元按项目付费计划生育复通手术,宫内节育器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在绝经1年后实施的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的住院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
    二、生育津贴待遇名称享受方条件产假规定公式生育津贴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15天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妊娠12-16周(含)流产30天妊娠16-28周(含)流产42天妊娠28周以上终止妊娠90天正常生育90天难产生育(产钳助产、胎吸、剖宫)90+15=105天多胞胎生育90+15*(胎数-1)天晚育津贴男/女女方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30天生育当月缴费基数备注:如果男女方都参加生育保险,可按基数高的一方计算晚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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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5: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