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市补充医保报销需要满足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补充医保报销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成都 医疗保险 ; 2 、能提供报销所需资料,例如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出院证明等,门诊医生根据病情如实填写病情诊断、治疗项目、检查项目、药品名称 ( 含用法 ) 字迹清楚,处方规范。 二、补充医保报销资料 1 . 住院医疗费用: (1) 住院费用结算发票 ; (2) 出院证明书 ; ( 3) 出院清单 ; ( 4) 其它所需资料,例如特殊检查、血费申报表、检查报告。 2. 门诊费用 / 特殊疾病门诊费用: ( 1) 门诊专用复式病历 ; (2) 门诊专用复式处方 ; 3. 相关 收据 ,例如对应药品、治疗、检查清单原始收据。 4. 特殊疾病门诊 / 家庭病床医疗费用: (1) 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家庭病床费用审批表 ; (2) 其余资料同门诊费用相同。 三、补充医保报销流程 1 . 专人到补充处领取资料 ; 2 . 将资料分发给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审核人员审核 ; 3 . 审核后的资料交回补充处。 申请人只需到补充医疗保险处领取报销资料,然后将资料递交给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审核人员审核,审核后交回补充处即可。成都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必须在出院 60 日内办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则不予报销。补充医疗保险就是 基本医疗保险 的补充,其主要为满足多层次医疗保险需要。根据成都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可以办理补充医保报销。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成都市补充医保报销需要满足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