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老板不可以逃避工伤赔偿。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职工所在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之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拒不承担工伤责任的,则可以通过下列的途径解决: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局依照法律法规介入处理;在搜集掌握有力的证据后,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一、如何办理工伤手续 办理工伤手续一般老板会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单位会在一个月之内申报工伤,如果单位没有提出申请,则需要尽快搜集职工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在一年之内由职工自己或者是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的认定。在当地的社保局认定为是工伤,并且职工的病情相对稳定或者是医疗期满之后可以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伤残等级的鉴定的申请。 二、工地受伤没人管咋办 工地受伤如果属于工伤,不管和单位协商得怎么样,自己都应该尽快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只有申请了工伤认定之后才能主张工伤赔偿,而且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效的,错过时效对自身的权益影响很大。发生工地受伤的事故之后,如果公司不管,个人也可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有时效性的,所以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在工伤认定之后,单位不履行工伤赔偿义务,可以提起工伤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