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自诉是可以的吗? |
释义 | 盗窃罪可以自诉,这是由于盗窃罪可以为公诉,也可能为自诉。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盗窃案如果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就是公诉兼自诉案件,既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如果判超过3年,则是公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有哪些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一)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法院不会主动受理,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包括以下四种: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但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案,但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4.侵占案,属于绝对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例外。(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是指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此类案件既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被害人提起自诉,包括有:1.故意伤害轻伤案。2.重婚案。3.遗弃案。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5.妨害通信自由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五章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三)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不可以提起自诉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属于自诉案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自诉案件包括三大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属于第一类自诉案件,但是有可能符合第二和第三类自诉案件。即(1)属于轻微刑事案件;(2)或者被害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安机关不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也可以自行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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