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四老人员指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老军人和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业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通称“四老”人员。老干部:指连续担任过村(大队)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大队长)满6年以上,或累计担任以上职务满10年以上,年满60岁以上已退离工作岗位的人员。老党员:指具有20年以上党龄,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党员。老模范:指曾被地(州、市)级以上(含地、州、市级)党委、政府授予“劳动模范”、“民族团结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老军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及参加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建国后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复员军人等。 法律依据: 《农村四老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的关心,解决他们的部分医疗费用,根据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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